聯合招標模式的常見問題和注意事項
一、案例簡介
某大型醫院建設工程被劃分為兩個施工總承包標段,兩個標段建設體量并不相同,其中一標段建設規模體量較大,二標段建設規模體量較小。兩個標段均設置了數量和內容幾乎相同的暫估價專業工程及暫估價材料與設備。建設單位聘請了專業化項目管理公司對項目全過程實施監管。在項目兩個施工標段進行施工總承包招標時,建設單位提議兩個施工總承包單位組成聯合招標人,共同對兩個標段所有暫估價實施招標,并將兩個施工總承包人聯合招標的協議以及有關聯合招標中牽頭人的設置和管理要求納入施工總承包合同條件中。后期,在項目實施中,根據建設單位的提議和施工總承包合同要求,兩個標段的施工總承包人共同組成聯合招標人,并順利開展了各項暫估價招標活動。
二、問題與分析
問題一:聯合招標的方式應該由施工總承包哪一方作為牽頭人較為合理?
分析:聯合招標應該由標段標的建設體量較大的一方作為牽頭人,這是由于體量較大標段對應的暫估價工程內容體量相對較大,其對于組織暫估價分包招標的責任和權力也相對較大,更重要的是,建設規模龐大的標段其建設進度相對而言往往更為緩慢,由其牽頭將在一定程度上更好地推進項目整體建設進程,同時也將帶給牽頭人一定的壓力。
問題二:實施聯合招標的好處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分析:聯合招標有利于提升項目整體分包的效率,使得項目整體的計量計價體系得以統一。同時,實施聯合招標可以滿足專業工程系統性的要求,使得兩個標段中各專業工程能夠得到很好地銜接,從而提升專業工程的品質。此外,聯合招標也節約了管理協調的工作量,增強了施工總承包人之間的有效協同與充分對接,有利于化解消除諸多風險隱患。
問題三:聯合招標模式有哪些注意事項需要重點關注?
分析:實施聯合招標模式,重要的是針對多標段統籌設置相同類型的暫估價工程內容,并將聯合招標的協議納入施工總承包合同條件,細化招標人之間聯合招標的要求。項目要針對聯合招標進一步明確管理制度流程,包括簽章流程、文件報審流程以及決策流程等。此外,實施聯合招標還要及早形成例會制度并建立協同工作組機制,就聯合招標條件下擬派評審代表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等。
作者:吳振全
作者單位:北京市工程咨詢公司
來源:《招標采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