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需求編制對醫療設備采購的影響
采購需求的制訂是否科學合理直接影響醫院和供應商的切身利益,影響采購工作的順利推進。本文結合醫療設備采購的實際經驗分析了采購需求編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加強市場調研、嚴格把關采購方式、合理設定資格條件、建立專家論證常態化機制等四個方面提出相應的措施和建議,以便加大優質產品參與公平競爭力度,提高醫療設備采購效率,保障采購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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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設備是醫院開展檢驗檢測、診斷、治療工作的物質基礎,臨床技術的提升與醫療設備的發展密切相關,甚至會起到關鍵性作用。因此,保證醫療設備的采購質量是醫院保持市場競爭力的基本保障。醫療設備的采購包含需求編制、任務下達、組織實施、合同簽訂、質量驗收、辦理結算、歸檔資料等七個環節,這些環節完成的質量會間接影響到醫院醫療水平的發展。在此過程中,采購需求的編制是最重要的環節,這需要對市場技術、服務水平、供應保障、行情價格等情況進行市場調研,并根據調查情況、資產配置標準等進行合理安排。本文針對采購需求編制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辦法,旨在加大優質產品參與公平競爭力度,提高醫療設備采購效率,保障采購質量。
一、存在的問題
采購需求是采購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是臨床科室申購醫療設備的功能、技術指標的具體體現, 還是供應商作出響應的重要依據。采購需求的編制應當遵循公平性、競爭性的原則,不能憑借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然而醫療設備具有類別多、更新換代快、技術參數復雜、市場行情價格浮動大等特點,臨床科室在短時間內未充分進行市場調研,很難編制出既符合科室發展需要,又符合法規要求的標準采購需求。通常在采購需求編制環節中,易出現預算設置不合理,選擇競爭性不強的采購方式,設置特定條件,技術指標提報缺乏論證等情形,具體分析如下:
1.預算設置不合理
在設置采購預算時,缺乏有效的市場調研,導致醫療設備采購預算設置過低,以至于采購文件發布后無人問津;未結合科室建設發展的實際要求,刻意提高醫療設備配置或增加功能模塊,拔高采購預算,造成資源浪費。
2.選擇競爭性不強的采購方式
把由采購部門集中采購的項目化整為零、分解需求,變成了小額零星采購或者是詢價采購;故意拖延采購進度,把按正常程序采購的項目拖入應急采購程序;以特定技術指標、特有專利技術等理由規避公開招標,選擇競爭性不強的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3.設置特定條件
要求所提供的產品為原裝進口,需具備CE或FDA認證;要求產品在制造過程中必須采用某種工藝;設置的使用環境條件明顯高于設備實際使用環境;用企業標準等特定條件,均限制了潛在供應商。
4.技術指標提報缺乏論證
技術指標體系不完整,雜糅不同品牌的核心指標,部分指標之間可能存在相互矛盾,未能準確反映出臨床使用需求;技術參數長篇大論,重點不突出,說明書式參數比比皆是,照搬照抄宣傳彩頁資料普遍存在,僅個別供應商能滿足技術指標要求,從而導致招標采購工作失去公正性和競爭性;技術參數過于寬泛,僅涵蓋了醫療設備所需功能,未對核心指標進行描述,導致良莠不齊的品牌都能滿足采購需求,技術上體現不出差異,出現了惡意低價者中標。
二、對策與建議
1.加強市場調研,科學設置采購預算
合理的預算設置不僅要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和科室建設要求,掌握現有設備使用情況、場地環境、人員技術情況等基礎條件,還要結合診療項目及收費標準進行效益分析,更重要的是對申購的醫療設備在全國重點醫療機構使用的品牌型號、功能模塊、采購價格等基本信息進行詳盡的市場調研,這些均是臨床科室設置采購預算的有效依據。管理部門則需要加強采購預算的審查機制,把好預算審核關口,嚴格按照集中采購目錄的物資類別和名稱編制采購預算,確保充分、高效地利用財政資金,突出重點學科,不造成資源浪費。
2.嚴格把關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采購方式關系到采購工作的公平性、競爭性。臨床科室對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項目,需要進行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單一來源申請理由,并組織業內專家進行審核?!墩少彿?》明確指出,適用于采用單一來源方式的采購需要具備三種情形,一是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二是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三是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因此,管理部門要嚴加審核申請理由,尤其是是否滿足單一來源采購適用范圍。采購部門需要發布單一來源公示,收集供應商對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申請理由和相關需求的意見。
3.把握標準,合理設定資格條件
臨床科室可根據申購的醫療設備需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對技術指標進行明確,但需要防止人為抬高標準、設置門檻。針對不同的醫療設備,應通過合理設定資格條件來選擇不同層次的品牌,對于非基礎性要求,一般應引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以確保吸引足夠的品牌參加競標;對于基礎性要求(如設備的電壓、頻率等),應統一引用國家標準,否則會因電制不同而需另購可提供變電或專用配電的設備;對于引用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的,可不明確標準編號,而將具體要求的內容寫入技術指標,并設置為區間性或界限性指標要求。
4.強化采購需求編制能力,建立專家論證常態化機制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8號)明確指出,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標準的采購需求中應包括需實現的功能;需執行的相關標準、規范,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產品數量,產品交付的時間和地點;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驗收標準以及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除了上述明確要求的采購需求應當表述完整外,還要根據項目的性質闡明涉密(脫密)、非涉密情況,檢驗檢測設備另需重點關注運行速度、標本通量、結果精度等核心指標,涉及配套使用的試劑耗材必須逐項明確,但具體內容里面不得包含傾向性條款形成技術壁壘。參照上述要求,編制完成的采購需求還需組織業內專家進行論證。技術專家進行技術參數評審,有特定商務資質要求的(如保密和專業資質等級、其他特殊要求等),另須邀請商務專家對商務資質合理性進行評審,出具評審報告(包括項目名稱、評審時間地點、專家組名單、評審過程和結果、采購方式建議、有無爭議事項等),并由所有專家對評審報告和最終審定的技術參數、商務資質要求進行確認。(編者注:最新《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已印發)
三、結論
采購需求是采購工作的基石,是選擇優質供應商的技術文件。采購需求編制的是否科學合理,會直接影響到醫院和供應商的切身利益,影響到采購工作的順利推進。因此,我們必須嚴格按照現有法律法規要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研究新思路,強化采購全流程管理,提高采購質量效率,助推“十四五”規劃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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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姝穎??? 焦翔宇??? 徐葉靜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特色醫學中心
來源:《招標采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