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建工程開展建筑市場秩序和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黑建建〔2023〕4號
各市(地)、縣(市)住建局,各相關參建主體:
為了加強在建工程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筑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廳決定即日起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開展建筑市場秩序和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二、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監理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企業,以及從業人員違反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行為。
(一)建設單位
1.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開工建設;
2.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3.依法應當招標未招標或未按照法定招標程序招標,虛假招標、規避招標;
4.設置不合理的招標投標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出所有制歧視、地方保護等不合理要求;
5.招標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未在有關文件公布接收異議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未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處理異議,或異議處理期間未依法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6.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7.將一個單位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
8.不按月將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足額撥付至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9.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建筑工程質量、安全,降低工程質量;
10.不按合同約定撥付安全文明措施費。
(二)施工單位、專業承包單位
1.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工程;
2.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
3.通過受讓、租借或者掛靠資質投標;
4.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
5.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6.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
7.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
8.未在施工現場派駐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等主要管理人員,或未按照配備標準配備管理人員,或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與施工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9.合同約定由承包單位負責采購的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個人采購、租賃;
10.項目管理人員、勞務人員未在實名制平臺注冊,未按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11.應當實施封閉的施工現場,未實行封閉管理;
12.未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施工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勞務人員、臨時用工人員安全常識缺失,未按規定落實入職培訓、三級教育、班前喊話、技術交底等相關制度;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上崗作業;
13.未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或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14.未對進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15.未對安全隱患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
16.未在施工前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說明安全施工技術要求。
(三)勘察設計單位
1.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工程;
2.借用其他勘察設計單位資質承攬工程;
3.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4.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進行勘察設計;
5.項目負責人與勘察設計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6.未開展設計交底;
7.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設計技術規范;
8.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未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
1.超出范圍從事施工圖審查;
2.使用不符合條件審查人員;
3.未按規定的內容進行審查;
4.未按規定上報審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
5.未按規定填寫審查意見告知書;
6.未按規定在審查合格書和施工圖上簽字蓋章;
7.已出具審查合格書的施工圖,仍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
(五)監理單位
1.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監理業務;
2.借用其他監理單位資質承攬監理業務;
3.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監理業務;
4.將其承攬的全部或者部分監理業務轉讓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5.未在施工現場派駐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或未按照配備標準配備監理人員,或派駐的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與監理單位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沒有建立勞動工資和社會養老保險關系;
6.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7.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未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六)勞務企業
1.不具備承攬業務所需要的資質;
2.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
3.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
4.未對勞務人員進行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七)從業人員(含勞務人員)
1.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2.違規更換項目負責人;
3.注冊執業人員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文件或者不按規定簽字蓋執業章;
4.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
5.同時在兩個或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6.超越規定的執業范圍執業;
7.未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不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
三、整治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3年8月10日前)。屬地監管部門要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通知有關要求傳達到本地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部,項目部要第一時間傳達到所有在崗人員,并將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匯報至公司總部。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3年8月18日前)。屬地監管部門要組織、指導、督促本地區在建工程進行自查自糾。在建工程參建主體及人員要對照《各方主體需要提供材料清單》(附件1)和《工作檢查表》(附件2)收集整理資料,查找、糾正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向屬地監管部門報告自查自糾情況。
(三)全面檢查督查階段(2023年8月19日至9月30日)。屬地監管部門要對本地區在建工程進行全覆蓋檢查,并建立專項整治臺賬。地市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指導、督查,并準確掌握本地區專項整治情況,定期匯總進展情況,按要求填寫《建筑市場秩序和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匯總表》(附件3),自2023年8月19日開始,每周四下班前將匯總表報送至廳建筑業管理處。省廳將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業務培訓、督促指導,隨機對全省范圍內的在建工程進行抽查,對查處問題較少特別是零查處的地區重點督查。
(四)總結階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地市監管部門要對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與總結,針對突出問題提出根治措施,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工作總結報告,于10月30日前報送至廳建筑業管理處。
四、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站位。當前,我省建筑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嚴峻而復雜,部分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牢,存在僥幸心理,安全技術交底和培訓教育流于形式,建設、監理等單位未嚴格對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督促整改不力,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各級監管部門要充分認清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統一到省廳具體要求安排上來,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切實增強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統籌謀劃,加強領導。各級監管部門要緊緊壓實安全生產之責,時刻繃緊安全生產之弦,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精心安排部署,針對在建工程實際和事故高發類型,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和具體措施。要將專項整治行動與正在開展的各類專項整治行動及日常管理有機結合,堅決做到“全覆蓋、無死角、零容忍、嚴執法”,對提出整改的,要跟蹤督促;對立案查處的,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三)壓實責任,強化落實。各級監管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排查和監督檢查,落實雙簽字要求,持續提升工程建設質量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安全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推動參建單位和從業人員熟悉掌握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自覺做到遵規守法。各方主體要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實到每個項目和人員,明確整治重點、步驟和要求,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強基固本,綜合治理。各級監管部門要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督促執法人員全面熟悉建筑市場和工程質量安全相關規定、檢查要點、執法要求。建立綜合檢查機制,統籌招標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資質核查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力量,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或拒不配合檢查的參建單位開展資質動態核查、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對企業資質條件不再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權限內的直接限制企業資質升級、增項、承攬新的工程,權限外的轉交有權限部門處理。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一律予以停工,對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企業和人員,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拓寬渠道,征集線索。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檢查執法力度、頻次,要依法嚴懲和曝光違法違規行為。省廳在官方網站設立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投訴舉報電話、郵箱和曝光平臺,廣泛收集線索,曝光典型違法違規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群眾反映線索,建立問題臺賬,填寫《違法違規行為線索臺賬》(見附件4),及時轉辦、督辦、辦理投訴舉報問題,整改一項銷號一項、處罰一項銷號一項。請各地確定聯絡人、舉報電話、舉報郵箱,并于2023年8月8日前報送至廳建筑業管理處。地市監管部門按要求填寫《予以曝光項目匯總表》(見附件5),每周四下班前報送至廳建筑業管理處。
(六)建章立制,強化督導。我廳將此次建筑市場秩序和工程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納入2023年全省住建部門重點目標任務評價清單,并適時對各地整治行動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各級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完善長效治理機制。全面落實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健全完善質量安全管控體制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于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落實監管職責的單位及人員,我廳將轉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451-53624636
附件:1.各方主體需要提供材料清單
2.工作檢查表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