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是否指可以不進行招標?和某些項目進行依法招標是否存在沖突?
來源:本站 瀏覽量:299 日期2024-05-13
Q
1.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是否指可以不進行招標?和某些項目進行依法招標是否存在沖突?
2.社會投資如何理解,包含不包含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
A
1.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可以不進行招投標,和某些項目進行依法招標不沖突,因為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已排除在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范圍之外。
2.社會投資是指未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不包含國有資金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投資項目。
來源:中國招標公共服務平臺